院属各部门、各院(部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和《我院2023-2024学年校历》安排,现将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、国庆节假日安排:
9月29日-10月6日放假,共8天。10月7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和上课,上课按照第六周星期四、星期五的课表执行。
二、注意事项
放假前,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纪律教育,严格请假及登记制度,做好督查工作;总务(保卫)、后勤等相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,落实责任,消除安全隐患,防火、防盗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。节假日期间,相关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,防止网上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。党员干部要保持优良作风,坚持廉洁、俭朴、文明过节;师生员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饮食安全、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。
假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,确保校园学习、生活秩序的稳定。
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23年9月19日